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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壶好似被熏到了眼睛,用力的揉了揉,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吐沫。
“把口水擦一擦,整天大惊小怪的,怎么和我做大事!”
看到茶壶的表情,林耀嘴角带笑:“两百万美金而已,很多吗?
也就一千七百万港币,又或者五百万唐币嘛。
我们是做大事的人,等六座超级商城建立起来了,一座商场少说能赚一两千万。
我说的是唐币,可不是不值钱的港币。
我是做老大的,我有的赚,怎么会少了你们的油水。
好好跟着我做事,我保证五年之内,让你们各个都成千万富翁。”
听到这话,茶壶赶忙说道:“谢谢耀哥。”
他长这么大别说一千万了,一百万都没见到过。
五年成千万富翁他都不敢想,到时候能有个百万存款就知足了。
咔...
林耀走到桌子前,拉开抽屉,里面放着几沓大金牛。
拿一捆在手上掂量两下,林耀走到茶壶面前,将钱放到他的西装口袋内:“这里是十万,下午给你放半天假,出去散散心吧。”
“耀哥,你的安全...”
茶壶有些不放心。
“这里是燕京,天子脚下,除了少数不长眼的,谁敢在这闹事?”
林耀说完又挥了挥手,笑道:“你不是把我当瓷器了吧?我虽然最拿手的是枪法,拳脚一般,可我这个一般是跟你们比较,普通人在我面前还不够看。”
如果以等级计算,林耀的枪法绝对是S级,等于一名西部著名牛仔,或者一位普通阶段的兵王。
拳脚方面弱一些,大概在B+或者A-,相当于精英军人或者三流社团的红棍。
跟茶壶这种变态打,他肯定不是对手,换成普通人一个打三五个不成问题。
他从没有出过手,不是他弱,而是没有这个必要。
都需要他出手了,没的说,茶壶和刀仔他们肯定死完了,群星也被人打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