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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宋朝官员判案也用专业人员做指导了。
法曹两个翻开法典一一对照,既无奈又不得不宣布:“既是和离,家产本该分一些予马氏,马氏既不要,王氏所有权、责一体承担。”
那两人又咬文嚼字念了许多法令条款,李寇听着有些糊涂有些也能明白。
比如规定和离之后依据各自所分的财产多少规定权力和义务,这已经有现代法律的意识了。
但法令对于马娘子规定的义务有些多,至要便是不得肆意诋毁王氏。
这不是为难马氏而是律令本如此。
李寇心道:“倘若王氏诋毁那姑娘又该怎么说?”
律令也有规定,既是和离,便该两个都本分,王氏若肆意诋毁马氏那也要公开赔礼道歉,并接受律法制裁,最要紧的一点便是“今原告为被告,证据确凿,须分付两家诉讼费用,并一体分付恢复今被告之人名誉之费用,不可拖延”。
爨同知再未就马氏不得涉足粮食生意一事争辩。
他已全然看出来了,折可适纯属在玩他几个。
何况折可适即便是死了经略安抚使还是他们的人,陕西诸路经略安抚使何曾换过别人?
李寇此时心下也作此想。
将门把持地方权力太严重了,走一个又有后来的接替,来来去去都是他们自己人轮流坐庄,朝廷要加强中央集权必然打压这些将门,而将门于边陲又无可替代,这又成了一个循环,要解决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这时,李寇心中有一个荒唐的想法。
这些将门也不是傻子,他们莫不是在……
养寇自重?
堂上据经引典拿出了判书,法曹先签字画押再递交公案。
折可适仔细读过,又令有司当众宣读一边,才在上头签了花押,如此判书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