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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三郎又来找陈志义,提出了他的要求,“俺白天在铺子里干活,晚上来作坊。”
作坊的雇工们一个月也能赚一两银子,有的干活煞楞的,一个月能赚一两多,比在铺子里当伙计还多。
这样他就能赚两份工钱,攒个一两年就能娶李秀凤了。
“胡闹。”陈志义不同意,“那不得累死,身子骨哪受的了,不成。要么你就在铺子里干,要么就上作坊,只能干一样。”
三郎又为难了。
在铺子里当伙计无疑是很有前途的,他还能学着记账,可赚的比作坊少。
作坊倒是赚的多,可干一辈子也就只是个雇工而已,再说郭屯也没有作坊。
从长远打算来看,还是当伙计好,以后到了郭屯也可以找个酒楼当伙计,照样能养家。
“你把心踏实下来。”陈志义拍了拍三郎的肩膀,“你是俺亲侄子,到时候俺还能不管你?啥也别瞎合计了,先回去干活。”
就这么的把三郎打发走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陈志义就和李氏说了这事。
李氏也觉得当伙计好,“不就是盖个房子吗,实在不行咱出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