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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玩意,说真的,换了现代,估计刘韬是碰都不敢碰,生怕染上个肝炎什么的。问题就算这年头没有那玩意,刘韬还是觉得有些不卫生,也可以说是自己有些矫情。
简雍显然照顾到他,所以专门洗了一下这碗。换了刘备在这里,估计只要碗没什么异味,哪怕是酒味,估计倒了酒就能喝,有点酸味也以为是酒糟的味道。
他和刘备就在这里不太一样,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现代的文化人,而刘备更像一个江湖豪客,大家的交际方法不太一样,当然交际范围也不太一样。
“不敢喝?”简雍戏谑的看向刘韬,以前就见过,明明是个乡绅,却以为自己是士人。一副洛阳世家子弟的作态,却不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底蕴。
“十贯一瓶的酒仙酿,别说你这碗,就算是用痰盂装,我都得喝!”刘韬直接怼了一句回去,然后拿起碗,一口饮尽。
简雍砸吧砸吧嘴,知道这酒贵,你还那么糟蹋?问题这酒是人家带过来的,所以这话,他实在说不出口,只能自己抿了一口尝尝味道,也的确是被这度数辣到一小会。
真正适应了这滋味,暗道糟糕,今天之后,喝那些浊酒,怕是已经无法满足……
“喝个酒用得着这样唉声叹气?”刘韬反问,随即给自己倒了一碗酒。到底是自己喝过的碗,突然觉得它似乎不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