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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满月说:“夜伯……啊不,夜老板既然二婚娶的是同龄的妇人,那对方就一定不是看中珠光宝气的肤浅女人,送礼不一定要贵重,还是送得心头好才能让人感受到心意。”
“是啊……”简琛很伤脑筋。
程满月吞吞吐吐道:“回来以后……我查了一下夜夫人的背景资料……那个……她似乎之前是个主治医生,在夜老板生病住院的时候熟识的……”
“哦?”简琛惊讶道:“你做事挺周到的嘛。不过,这种事你是怎么查到的?”
“那个……网上的小道消息,不知道可不可靠!”程满月嘴角抽搐道。
“医生啊……”简琛赞许得点点头。
“医生的话,每天都要用到笔,不如,就送一只好的钢笔好了……”程满月说道。
从前,程满月虽然跟妈妈两个人相依为命,但是物质来说从不奢侈也不拮据,一切都够用就好,妈妈也不爱慕虚荣,并不喜欢昂贵的包和珠宝。她只记得小时候,医院的网络还没普及时,妈妈每天都要开药写处方和病例用到笔,那时她念道过两回,一直想买一只好的钢笔,但是一直舍不得,后来医院开药都网络化,她也没再提过钢笔的事儿。
“钢笔?”简琛奇怪道。
程满月点点头:“好的钢笔既拿得出手,也不俗套,而且还实用,经常拿出来用的话,说不定对方一下就记住了送礼的人,还能时时想起来。”
简琛琢琢磨勒一下,嘴角一笑,说:“好主意!”
程满月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自己会用这种方式帮上简琛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