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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园禽房。

胡喜媚出身于禽地,禽是大商南部重要城镇,负责管理禽地的禽候,传承自成汤建国时的早禽部落。

部落时期,部落的名字与他们所擅长的事情一致,早禽部落,便擅长喂养家禽。

网状诱捕技术也是早禽所发明,大大提升了狩猎质量和效果,禽人至今仍以捕猎和饲养禽类为生。

作为一只有着千年修为的九头雉鸡精,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清楚早禽部落发展史的人之一。

最初的时候,鸡一年只下几个蛋,但鸡们有三个习性,恋家、爱交配、适应力强。

恋家,只要在一个地方住下,就不会轻易搬家,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而鸡类爱吃的,恰好都是人类的生活垃圾,比如吃谷子壳和腐肉上的虫子,就是人类当时的生活垃圾,所以,鸡就主动在早禽部落附近安家,大家成了稳定的邻居。

这时,酷爱交配的习性发挥作用,不管是公鸡还是母鸡,都特别喜欢交配,来者不拒,逮谁跟谁来,虽然有些生活作风问题,但放在进化的大进程上看,是件伟大的事情。

比如一只鸡忽然长得特别胖,早禽部落就会把它抓起来,和别的鸡交配,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堆长得比较胖的鸡后代,这就是基因突变,老祖们虽然不懂,但能用原始的方法实践。

早禽部落发现能够随意改造鸡的时候,就开始大肆养殖,需要漂亮的羽毛时,就抓一只羽毛漂亮的鸡来配种,需要鸡蛋时,就找一只特别能下蛋的鸡来配种。

而且鸡的孵化时间与生长时间不算长,耗费的时间不多。

早禽部落从没见过这么好用的动物,于是,就想把它留在身边,这时,对比牛羊,鸡顽强的生命力便有了极大优势,什么极地、荒漠、高原,鸡不管走到哪,都能活下来。

后世还有人还做过实验,把鸡放在核辐射环境里,结果除了爪子发生了一点轻微的变化,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胡喜媚开始思考,成精的妖怪有着思考能力,这是他们引以为豪的地方。

晚宴过后,纣王一句“何不食肉糜”很快便风靡朝歌。

人们纷纷感慨,竟还有如此荒谬的君王!

粟米都吃不起,还吃肉羹啊?!

帝王脚下,朝歌百姓不敢大声议论,但暗地里还是多有腹诽。

可胡喜媚清楚,纣王不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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