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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朝歌狩猎军中占据要职,除了手中那柄斩杀作恶的三首蛟龙,剥皮削骨后由金灵圣母炼制的三尖两刃刀、拜师时所授的金弹银弓外,大黑也有不小功劳。
大黑能嗅出猎物所在方向,一旦有大支无法力敌的兽群靠近,便会预警,帮助狩猎队多次避开危险。
“无妨。”通天挥手:“你乃我截教三代弟子,此狗不错,本座便送它一道机缘,赐名哮天。”
通天没啥能送的,穿心锁都送出去了,而且杨戬是三代弟子,即便通天算出他是应劫之人,也不适合太过优待,毕竟一边的闻仲也是三代弟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一道法力注入哮天犬身上,似有变化。
杨戬摸了摸狗头,他还是觉得大黑叫得比较顺口。
开局一条狗,法宝全靠凑,除了妹妹,也就大黑和他最亲。
这时,闻仲抚须道:“师弟,雷将军打算明日在陛下面前为你请功,朝歌百姓偶尔能吃上肉食,你等功不可没,陛下必定重赏。”
“全凭师兄安排。”杨戬有些激动,终于能见到那位纣王了,也许,自己能在他心中留下印象。
自灌江口降雨后,杨戬就已经暗下决心往朝歌一行,报效国家,为纣王效死,哪怕为一小兵,为一杂役也值得。
后来拜金灵圣母为师,学得道法,多了一丝救母希望,可他也未曾忘记报效纣王,反而因为武艺更甚以往,越发坚定。
现在的自己肯定救不了母亲,但在凡间却是少有的武艺高强之士,为什么不为圣明的君王做些什么呢?
别的不说,只是为灌江口降雨,替自己顶包,救了灌江口一地百姓,就足以让他杨戬肝脑涂地赴汤蹈火。
通天点头称善。
他这次来朝歌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纣王,马场里见过一面,但看出的东西并不多。
朝堂上才是看出君王作为的地方。
……
次日,早朝。
升殿,群臣山呼,却发现了不对劲,怎么隐隐有股酒味?
子受假装自己彻夜饮酒喝了个荤七八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