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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东夷皆小患,我大商真正之敌在于西方,有西岐有戎狄有羌人,皆善弓马,羌人十岁能骑马,只凭借身下一马,上能登入山林,下能出入溪涧,险道倾仄,且驰且射,饥餐肉渴饮露,不惧风雨疲劳,能在马上奔袭千里。”
“诸位莫非忘了土方围城之祸?”
“兽有其长,蛮夷亦有其长,师戎狄之长技以制戎狄,蛮夷之服便于乘骑,弃了宽袍大袖仿之,有何不妥?”
周围的人一阵缄默,各有想法。
百姓一听,觉得貌似很有道理,反正他们也是不配穿华美衣物的,穿啥都无所谓,听了半天也没听太懂,就凑个热闹,自然说什么就是什么。
群臣则若有所思,和纣王待得久了,传统观念渐渐变淡,毕竟连焚书坑巫射天鞭地都做得出来的人,也不能指着纣王说要守礼制好好穿衣服,刚才的劝谏也不过是下意识的行为,还真没几个指望着纣王会真的听从,而现在循着纣王的思路去想,抛弃宽袍大袖,直接穿着类似于羊毛衣的蛮夷之服确实方便一些。
贵族尽皆怒不可遏,管你说什么我都不听,有理那也是歪门邪道胡言乱语,华服和钟鸣鼎食一样,象征着贵族的身份地位!
子受在一片沉默之中,大步流星走到白马身侧,刚下马还没走远的鬼侯立即迎上前,趴在地上弓起脊背。
舔狗要尽舔狗的指责,虽说丢人,舔到位得了圣眷就不丢人了。
这个年代,贵族如果不乘车而是走马,必然得踩着家仆垫脚上马,这不是什么骑术精不精明的问题,而是面子与礼数问题。
如果在军中可以敷衍不在乎,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必然得做足功夫,以前族中也有牧奴为人墩,鬼侯懂得。
子受微微摇头,越礼的事儿他可没少做,他一把拉起鬼侯,道:“堂堂七尺男儿,又为我大商侯爷,这是在做什么?”
一把扔开鬼侯之后,子受继续着自己的表演。
他将皇袍一脱,晃两下扬手卷起,扔给殷破败,露出贴身的毛衣毛裤。
形象上立时便差了几分,好在人长的帅,不管穿什么都帅,也就是特别帅和小帅的区别。
子受一手搭在马上,微微使力,便轻松上了马去。
实际上吧,他身材高大,就算穿着宽大的皇袍,上马也不是难事。
当然也不是说毛衣完全没起到作用,完全贴身又没有多余部分的毛衣,的确让乘骑方便了许多。
子受稳稳当当坐在马上,纵马疾驰他不行,上马下马轻轻松松,他居高临下道:“诸卿可是见到了?”
他走马慢巡四周,还特意往那几个贵族大爷的身边凑了凑,转悠了两三圈,才回到原地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