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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前魔王突然说话,打断自己的兴致。林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妳是在问我吗?”
“天见可怜。能够让你停止荼毒我的耳朵,就是一件应行的义举。是的,当然,我就是在跟你说话。”
“哦,是之前那个话题吧。”没有任何不快,唱歌本来就是自得其乐的一种行为,林也没有非要唱歌不可。芬既然提起了之前就有引起自己兴趣的话题,当然就接着讨论。他说:“从妳之前的感慨开始,我就有想过这样的问题──权能的本质是什么。”
虽不至于正襟危坐,但林还是端正起自己的身子,直视着在魔法一途上行走了比自己更远的前辈,说:“权能就是一种不可名状的能量,是一种波。经由特定的媒介,或是符合规则的运行方式,就能够产生某种作用力,既而影响一定的范围。这就是魔法。”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叫法力,或是叫玛那就好,为什么要分到八种权能呢?”
“嗯……这……”林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他也不想即兴发挥,当场胡扯些似是而非的事情。他一摊手,示意无解。芬才又说道:“譬如基尔、江鍉、丹巴,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
“嗯,属于迷地世界的通用金钱,大多数国家都有铸造。一般来说,兑换比例是一基尔换十江鍉,或两百丹巴。各地的兑换跟兑换的比例,会因为金钱的纯度而略有差异。”
“这是你们所赋予的价值,把它们视为类似的事物。但它的本质呢?一样吗?”
钱不就是钱?这是林的第一个念头。不过自家老祖宗把‘白马非马’玩得那么溜,要堂堂正正的玩辩论,林还不一定能赢;要是拼诡辩,不把眼前巫妖辩成渣渣,就枉费自己从地球穿越过来的。
但是这么做,就得冒着某位前魔王恼羞成怒的风险。要是真动手,那肯定是轮到自己变成渣渣,没有第二种结果了。所以玩诡辩的可能性不大;那就是玩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