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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特爵士看养子亚瑟如此聪明,就让人在亚瑟两岁的时候,开始学习读写认字。
这个时候的亚瑟,已经从解封的那部分的记忆中,知道了自己的前世存在。不过,因为记忆还没有完全解封,亚瑟只知道自己前世是个普通人,也知道自己是种花家的人,但是他前世究竟是怎样的,却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
“唉,这记忆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已经四岁的亚瑟,坐在书桌前,百无聊赖的翻阅着面前的书籍。
“虽然记起了自己前世是种花家的人,但是完全记不起来前世的详细记忆,虽然隐约记得是高楼大厦,文明的繁华远远超过这里,可我这穿越到古不列颠究竟是个什么事啊?”
无聊的晃荡着双腿,亚瑟满脸地苦恼:“古英语好难,就算我隐约记得前世学过的英语,可是放在这里完全没有用!”
要知道,古不列颠的语言属于古英语的范畴,虽然和英语是一脉相承,但是古英语的语法和拼写,和近现代的英语有着很大的不同。
可以说,这些年来为了学习古英语,可把他给折腾惨了。
幸亏,亚瑟有着过目不忘的技能,要不然光是记忆古英语的单词,就是一个老大的难题。前世学习的英语知识,放在这个世界完全没有任何用处,可谓是大写的一个‘惨’字!
“算了,不想这么多了!”摇了摇头,亚瑟看了看窗外低垂的夜幕,不想浪费灯油的他,干脆吹灭了油灯,抹黑出了书房,向着自己的卧房走去。
也许是因为血统的特殊,亚瑟在黑暗中的视物能力,远比常人要高出很多,就算是只有隐约的一点星辉,也能让他看清黑夜里的东西。
顺利回到房间,亚瑟立马倒在床上,拉起细麻布缝制的被子,刚刚闭上眼睛,就感到一阵朦胧的睡意袭来。
……
伴随着一阵上浮的感觉,亚瑟感觉到有亮光照在眼皮上。刚一睁开眼睛,就被眼前景色给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