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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个人物啊。。。但是这样的人物得怎么用呢。。。”
这个倒是想的有点儿远。细说起来,刚才徐宝出手之时并不知道这小太监就是刘瑾,救他一来是因为欣赏他的眼神,觉得这或许是个可造之才,二来则是为了验证一件事。
徐宝想知道,杀这样的一个人物是否会受到因果规则的束缚。
在杨烈和金宝的不甚详实的描述中,他们都提到了杀人的影响和寿命折损之间的关系,但这具体是个怎样的比例,或者又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却没有提到。
金宝不是先天暂不去说,杨烈也没说,可能他从没有试过,毕竟他的身份好像也没有太多亲自出手夺人性命的机会。
但是徐宝不同,可以想象的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甚至直到徐宝离世之前,他的手上会被无数人的鲜血侵染。
金宝虽然提出了一个规避的办法,不过这种事总还是要自己亲手试上一试才好。
宫里的管事太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类比起来放到外边儿大概就是个县衙里县丞或者典史的职位。
刘瑾动的手,但徐宝却是真正的主谋,是他用身份压住了姓佘的太监,同时又用武功制住了他周身大穴让他不能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