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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余辜的日记写的很对,这两个月徐宝很忙,忙东忙西的像个商人,像个工匠,像个老农,像个财迷,但唯独不像个东厂的厂公。
上身一件黑色的衬衫,下身是一条黑色的西裤,外边儿罩着一件黑色的风衣,如果不是发型仍属于这个时代,单看衣着来说嫣然已经是个后世电影电视剧中的社团大哥,尤其他身后还跟了一群小弟,白色衬衫黑色西裤,外边儿却也是黑色的风衣。
雪下得又厚又密,这样的衣着并不能御寒,不过以徐宝的武功来说自然算不得什么。他身后带着的这些人,常笑痴自不必说,剩下的也都是内家好手。
只是走在街上,这超脱了近千年的衣着引得路人频频侧目,要不是他们腰间都带着刀剑恐怕要上来指教一番也是寻常。
地上的积雪已经摸过了脚踝,这还是工部花了大钱打扫后的效果。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脚上虽然穿的是高腰的皮制厚靴,但总有细小的雪块会进到靴子里化成水,不怕冷归不怕冷,难受是一定的。
吃过了午饭徐宝便出来了,一路走一路看,算时间已经走了近两个时辰,从路程上来说却连京师的东城都还没有转完。
没办法,京城实在是太大了。
常笑痴打了个哈欠,脸上的笑容有些假:“选好地方了吗?我看这块儿就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