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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士兵家眷属于老百姓,也可以获得“民用地”和租用“官府地”的。
所以说,在光化军当兵的待遇还是很不错的。
周博在看完了《新土地法》之后,觉得很不错,只是做一些细节上的修改,就同意颁布下去。这件事自然还是交给李小鱼和李旭中去办理,并且土地认领和分配的工作,也全权交给民政司这边负责。
因为分配工作十分庞大,单单靠李小鱼和李旭中两个人,只怕要花费五、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分配完毕。因此李小鱼和李旭中也按照几天前周博的交代,积极的去找来一些帮手协助。
李小鱼让父亲李夫子推荐了两个门生来民政司出任幕僚,这两个门生就成为了李小鱼最早的手下了。虽然手下比上司年纪大,但无奈上司关系深厚,有李夫子撑腰,又有周博的信任,不得不让他们服气。
李旭中勉勉强强找了一个以前的同窗,虽然没有明确是什么职务,但是却还是按照官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在行事。
后来,周博索性将李旭中提拔为了制置使府判官,相当于制置使府的二把手。制置使府下面几个部门的总长全部归判官节制。李旭中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立刻诚惶诚恐、受宠若惊,连连来到衙门亲自向周博推辞,说自己无德无能,不能接受这份职责!
周博当然知道李旭中并不是故意推辞,而是这个人处事太过谨慎,不像李小鱼那样说干就干。判官的权力大,责任自然也大,李旭中刚刚担任幕僚还没有三个月的时间,一点经验都没有,理所当然会有些承担不下来。
不过周博依然向李旭中劝说了一阵,让其放心的去上任,自己这个制置使照样没什么经验,依然是硬着头皮边学边做。
最终李旭中只得应承了下来。
从此之后,制置使府文治方面的公务,周博大部分都分给了李旭中来打理,他现在将自己的工作中心放在军事与基础建设这两个方面上。
自从剿匪行动之后,他一边等待着黑商队的回应,一边又开始履行对李夫子的承诺,让李旭中在衙门内增设教谕司,聘请李夫子担任教谕司总教谕。“教谕”原本是县学的主政官员,当然并不是每个县学都会有这个职位,通常只有规模较大的县学才会设立。
周博懒的再去想教育机构的名称,又觉得笼统的称呼教育司太俗气了,索性就取名为“教谕司”,反正两个字的谐音也差不多。
这天下午,在衙门的后院里,周博接见了李夫子。两个人寒暄一阵之后就各自落座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