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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中天,有夜鸟被惊起,穿过夜空,藏身于另一丛浓黑的树影里。江清流把薄野景行抱小狗一样抱在怀里,她身上的酒香,比之这两坛三十余年的珍珠红更香醇浓厚。
“薄野景行,珍珠红总让我想起我爷爷、想起我师父们、想起好多江家子弟。”
薄野景行伸长脖子去偷他酒坛里的酒喝:“娃娃不必伤怀,今日老夫满饮此坛,就当是你爷爷与你把臂同饮,以弥补当年之撼!”
江清流居然也懒得理她,一手执了坛口:“来,干。”
陈酿易醉,江清流虽喜美酒,还是颇为克制。这么多年的冷静自持,连想要大醉一场也做不到了。薄野景行则在奋战自己那一坛。她趴在酒坛口,脑袋伸里面,舔得十分欢快。江清流再把她拎起来,薄野景行终于不耐烦了:“江隐天是按养鸡仔的方法在养你吗?你要是男人,现在就冲到江隐天那老乌龟那儿,告诉他你不娶老婆!你这样的男人,就算娶老婆也只是多害一个女人罢了!你要是还没断奶,就继续窝在他怀里吃奶,听大人的话!”
江清流并不动弹:“家祖英年早逝,整个江家一直是太爷爷操持。五十多年了,你以为江家凭什么凝聚不散?各旁系宗亲中不乏资历过人之辈,凭什么我们这一支被尊为嫡系?江湖势力之所以敬畏这个家族,就是因为其上下一心。我自然是可以反对他,我若不娶,整个江家谁又真能奈我何?但是我若同他不和,我的人与他的心腹必生嫌隙。薄野景行,我虽身在江湖,却不能快意江湖。”
只是很平静地一番话,他再度与薄野景行碰了碰酒坛子。薄野景行没有抬头,舔得一头一脸的酒沫子。这样喝不了多少,酒坛里现在还是大半坛,她急得直嚷:“快给老夫一个碗!大碗!”
……
第二天,江家向河南金家下聘,代江清流求娶金家大小姐金元秋。
江清流没有任何表示。十五岁之前,他将振兴家族当作自己的信仰。后来,他开始行走江湖,江家的朋友,成为了他的朋友。家族的敌人,也一直就是他的敌人。他不需要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甚至连性格爱好都不需要。
这么样的一个人,能对一个女人承诺什么?!
他不知道,他继续看飞鹰寨找到的贺飞虎亲笔写成的手札,突然想起当年凤冠霞帔、艳若朝霞的单晚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