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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母亲商量了一阵子,决定即刻申请专利,不能像磺胺药那样押后几年了。
历史上,弗莱明虽然在1928年发现青霉素,但他并没有申请专利;1939年,英国的牛津小组做了实验,证明青霉素的作用,这些人也同样没申请专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都有强烈的奉献精神,认为这种救死扶伤的药物,应该属于全人类。
然而到后来,1945年,青霉素的专利被美国人堂而皇之的拿到了!自此之后,全世界要想生产青霉素,都必须向美国缴纳专利费。由此可见,人的境界差别太大了!
此时的中国民生凋敝,各行各业都很落后,处处遭受外国的欺凌,并不是当年的泱泱大帝国。
秦笛觉得,既然投入重金开展这项研究,就不能将专利拱手送给外人,为了做一些有利于百姓的事,必须将专利抓在手里!
第二天上午,他去找圣约翰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华莱士。
正好赶上华莱士准备离开魔都返回美国,秦笛跟他交谈了一番,签了一系列协议,将专利申请的事交托给他。
华莱士很开心的接受了,答应跟上次一样尽心尽力。
秦笛并不怕对方窃取专利,因为相关论文还没有发表,专利申请只有制备青霉素,并没写青霉素的作用,以及如何将青霉菌升级换代。
高产率的青霉菌株不容易获取。要想找到合适的菌株,总要花好几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