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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成才说:“晚晚真是乖,比早早可爱多了。”
在他的心里,晚晚确实比早早可爱。早丫头那个孩子,太过刁蛮,不知道是因为老太太对她的原因造成的,还是因为什么,整个人娇蛮得很,就连他这个三叔,她都不放在眼里。
最近几个月倒是好了许多,但是少年老成,那双眼睛里总是像有着什么似的,有时候阴沉沉地盯着他发呆。
就连他一个大人,都觉得,这个孩子阴沉得有点儿可怕。
这一比较,自然是晚晚更合他的眼缘。
晚晚软软萌萌的,抱在怀里,更让他感觉到了做叔叔的感觉。
小孩子就应该像晚晚这样的,这才正常。
……
程骁正在院子里杀着野味,那是山鸡。
这只山鸡,在他带下山的时候,已经死了。
那是被闪电咬死的,是它第一次捕猎的时候,没把握住力度与水准,就把这只山鸡的喉咙给咬断了。
咬断就咬断吧,反正他也是要杀了的。等一下把毛给拔了之后,送半只到晚晚家里去。
晚晚最喜欢吃这些荤味了,不管是野兔还是山鸡,她都喜欢吃。
等下让娘给半只红烧了,另半只就送过去,陆姨很会做菜,肯定会做出美味的菜肴的。
他只要一想到晚晚吃着他打来的野味,这心里就开心。
最近晚晚长得很快,越来越机灵了。
说话也越来越利索,走路就更不用说了,比人家三岁的孩子都要强。
他最喜欢看到的也就是晚晚越来越聪明的样子,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有的时候好像还会说话。
也知道他送给她的那一窝小兔子,会被她养起来,过不久,就能够长大,然后就能够给她补身子了。
以后只要他有空,还能够去山上捕猎,闪电再训练一段时间,肯定会比猎豹更加的出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