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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汐站在阳台的面妆镜前,偏过了脑袋,目光下移,落到侧脖颈畔。
颈部的肌肤细腻,是少女特有的水嫩嫩的白,然而此刻,白皙的侧颈畔,却落着一颗嫣红的草莓,触目惊心。
昨日的情景还萦绕在脑海里。
这家伙,也太过分了,竟然这样…他们连接吻都还没有,他便做这样过分的事。
今汐的手指头紧紧捏着自己的衣领,面颊滚烫。
在她为数不多的与情爱有关的阅读经验中,青春小说里的恋爱模式,永远循序渐进,牵手,接吻,抚摸,最后才是…他竟然直接跳过。
“坏男人。”
她压低了声音,喃喃地念出这三字。
今汐在柜子里翻了半晌,特意换了件带领的半袖衫,试图遮掩脖颈上的印记,然而初夏降临,衣衫单薄,衣领根本不够长度遮掩。
今汐借了林洛的粉底液,扑在颈畔,可是那多草莓颜色那般红艳,就像某人嚣张跋扈的笑脸,向她昭示自己强大的存在。
最后她的脖颈肤色突兀地白了一个维度,可是偏偏遮掩不住那颗红草莓。
她要怎样出门见人啊!今汐崩溃地嚎了一声。
……
恰逢沈平川约了今汐一起去食堂吃早饭,今汐索性从药箱里翻出一块邦迪,贴在了脖颈边,遮住了小草莓。
她出了宿舍门,沈平川已经倚在梧桐树下等她了。
他的日常打扮很随意,黑色的三叶草T,运动短裤和运动鞋,典型的直男日常装,也没有意识要主动拾掇自己。
沈家的基因一贯强大而优秀,沈平川的英俊中带了几分粗犷的豪气,显得有点野,不过长年书卷的浸透下,他的野迈之气又有所收束,中和起来,竟意外地和谐。
这样的沈平川跟任何人都不一样,帅出了自己的味道。
他要是肯好好打扮,指不定还能评选个院草什么的。今汐曾经一度想要改造他,给他买了很多潮牌的衣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