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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五。秋洲。
松之秋站在杏未红的坟茔前, 点燃了一根木犀香。袅袅青烟升起,不多时, 她的身影便出现在他面前。
“少庄主, 你这样很讨厌。”杏未红黑着脸,气咻咻地说, “我不想每年都看一遍自己的坟墓。”
松之秋不以为然:“这样最快。”
杏未红扁了扁嘴, 蹲到香边吃贡品, 糕点的香气大大抚慰了她郁闷的心情:“今年又叫我来干什么?”
“剑王待你如何?”松之秋问。
杏未红搓了搓胳膊, 恼恨道:“很恶心。他老管我叫‘乖女儿’。”
松之秋微微笑了起来。之前, 他花了一年的时间, 带杏未红走了大半个秋洲, 叫她暂且搁下剑术, 随他学习法术,她痴迷修炼,无多异议。而这一年的休息与见闻, 让她脱离了《天地一剑》带来的影响, 开始正视心魔。
她的心思原就十分简单,耿耿于怀的唯有当年身不由己的岁月。解铃还须系铃人,他是见证者, 也是始作俑者, 由他开导指引,杏未红终于不再逃避曾经的自我,选择了直面心魔。
回到鬼界的第二年,她突破到了鬼将修为。
剑王一看, 果然舍不得杀她了——剑魔凭《天地一剑》笑傲十四洲,可他死后,一个传人也未留下,如今出现了个能修其剑法的人,死了何其可惜?
他便坐实了当年随口戏称的认女之事,将她收作义女,给予她大量修炼资源。
而杏未红已经被松之秋说服了。按照他的说法,与其辛辛苦苦接零碎的任务来做,还不到保障,不如就跟着剑王,一样是做任务,这个更加靠谱,而且剑王本人就是个高手,能与之切磋,对她的修炼大有裨益。
至于父女之名……他说:“这名分比雇佣更合适。你想想,雇主命令你做的事,你非做不可,此乃交易。但父女之间却有人情,你有不想做的事,大可以不同意,你有了麻烦,他于情于理都该替你解决。”
她觉得非常有道理,所以“乖女儿”的称呼虽然恶心人,她也捏着鼻子认了。
“他可曾为难你?”松之秋问。
杏未红摇摇头:“他叫我好好修炼,然后时不时找人打一架,还挺容易的。”
松之秋毫不意外。剑王并非莽夫,普通的剑可以普通对待,宝剑却要珍而重之,这班所作所为,无非想磨砺她,且为她打响名声——没有名气的宝剑,可算不上是一把真正的好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