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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书房里, 一灯如豆。
殷妙儿抱着腿,把脑袋搁在膝盖上, 一动不动地坐着。她回想这几年发生的点点滴滴, 心里茫然又无措。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父亲母亲的考量,并不能算是错。然而, 她的想法, 难道又是错的么。夫妻要相伴一生, 难道不该选一个喜欢的人, 非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才算是好亲事?
假若只谈利益, 何必以婚姻的方式缔结?夫妻何等亲密, 同吃一桌饭, 同睡一张床, 更应该在乎心意而非利益。况且,古往今来,人们亦如此赞颂心意相通、情深不悔的爱侣啊。
她不认为自己想寻一个喜欢的人, 是错的。
喜欢一个人, 想与他朝朝暮暮,本是人之常情。
她没有错。
既然没有错,父母为什么不同意呢?就是因为这不是他们看中的人?真可笑, 到底是谁成亲?他们不满意, 她千肯万肯也无用,他们满意,她不同意也得同意。所以说,她根本没有替自己做主的权利。
一个大活人, 不能替自己做主,必须听从父母。
——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生养之恩,自当回报,可什么事都由不得自己做主,子女和奴隶有何区别?
殷妙儿知道这个想法大逆不道,但无法控制地怨恨起来。因为她除了恨,别无他法。
就算如今已有了功名,朝廷发放禄米,能自己养活自己,不必叫父母养着,她也不能与家庭决裂,独自选择人生。
这是不孝。
不孝之人,轻则杖行流放,重则死罪。
不孝子,天下为之唾弃。
个人的力量,无法与整个世道抗衡。
她甚至不能寻死。
据说轻生之人,下地狱后要饱受酷刑。她纵然不怕,也要考虑云闲的下场。父母定然会将他认作罪魁祸首,逼他去死。
不能死,不能反抗,不能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