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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西北方向,穿过这片丛林,就是他的祖国,利齐.尼克出生在那里,父亲是当地部落长老,同时还是一方军阀。
相比于其他军阀,父亲还是很有文化意识的,先后把他和哥哥送去读书,在国内上了大学,尽管那所大学只教人怎么开枪,但两人还是很享受这种平和的生活的,直到父亲下属传来消息,父亲在一次冲突中死了。
人死了,哥哥自然要回去接部落酋长的位子,利齐.尼克则从那个长了络腮胡子的白人教授那里了解到了外面更加广阔的世界,他决定出去看看。
从出身来说,利齐.尼克也算一个王子,但枫叶国不比明国,随便一个阿猫阿狗以留学生身份进去,都能享受左拥右抱单人房间等等人上人的待遇,枫叶国没有让他享受到什么特权,甚至连胡子教授说的平等都没有,尽管他说的法语比魁北克法裔还流利。
利齐.尼克迷失了,从乡下的小伙子骤然进入大城市,没人告诉他该怎么适应,他试图逃避,他认识了几个跟他同样肤色的人,他们带他吸大麻,酗酒,逛夜店,在烟雾、酒精和震耳的音乐中麻痹自己,反正出来的时候带的钱够多。
他们叫什么来着?曼特尔?塔瓦拉?杰克还是渥特?利齐.尼克发现自己脑海里已经模糊了这些所谓好友的名字,在他身上的钱被掏空后,他们果断地离开了他,就像抛弃一条流浪狗一样。
利齐.尼克真的像流浪狗一样流浪,从东部流浪到西部,直到身上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也被偷了,他觉得有必要报警,不然就要被当非法移民驱逐了。
温格华的警察登记之后就打发他回去,他每天都去询问进度,收获的只有白眼,直到那一天——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出来帮那个黄皮肤的家伙说话,可能是因为三番五次被白人踢皮球,让他心里积累的不满太多了,他站出来,指责警察粗暴对待那个嫌疑人,然后就被暴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