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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春芳先被带过来的,雷处长让我回到会议室,骆春芳恶狠狠看了我一眼。
我冷静,冷静自己,回到了会议室。
想抽烟,可不敢抽。
大家都被分开了,监狱长政z处主任,无一例外。
一会儿后,雷处长手下的人分别问完了监狱长徐男等人,都出去了,留了两人看着我们,必须分开,不能交头接耳。
时间过的很慢,一直过了半个钟头后,雷处长派人进来让我们可以散了,犯人押回去,其他各自回到工作岗位。
散了?就这样?鸟事没了?
不可能那么简单的就结束啊。
我们出去后,雷处长他们已经走了。
没人说话,监狱长,政z处主任,监区长,康雪,徐男等人,各自默默的下楼。
我问指导员:“指导员我可以回去了吗?”
一时后,她看了看监狱长等人,然后说:“哦。”
我回到了心理辅导办公室,已经是下班时间,天也黑了,肚子饿了,但不想去食堂,就吃了一点外面买的一点饼干。
心里烦着,生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不会被开除?开除还算是好的,怕就怕他们的调查结果是我打了女犯人,结果女犯人心里不平衡一死了之,那我的麻烦就大了。
如果调查的结果是因为我的殴打羞辱女犯人导致女犯人上吊自杀,那么我要面对的不仅是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有可能犯了故意伤害罪。
至于故意伤害,很难说清楚这个,像吕蕾这种打手囚犯,身上难保没有一些伤,万一到时候全归到我头上,说是我打的,那这个故意伤害罪我必须要扛了。
死者的家人一定不会那么轻易放了我,死者可以在墙上写了我的名字,让我如何能那么轻松脱身。
所以就说到这个民事赔偿责任,就算是死者身上没有伤,我没有犯故意伤害罪,而如果调查结果是因为我羞辱了吕蕾,吕蕾自杀,那么,我是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我羞辱了死者导致死者想不开而自杀,我有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最低起码要承担侮辱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