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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钰博士(虽然我很崇拜他,但就算和他握手后我也要洗手!)运用这个理论破过的案子很多,有一个我印象最深刻,就是一名警官在马路上半夜被车撞飞出马路,死了,然后这辆车逃逸。
正好案发现场没有摄像头,警官也没打开执法记录仪。
通过查验车辙,可以知道那是一辆美国公路上常见的大货车。
于是警察们一路查找,其中两位在一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加油站发现了一辆可疑的大货车。
那是一辆平头货车,车头右侧有撞击的痕迹。
于是警察就问司机,哥们儿,你撞了啥玩意儿?
司机哥们儿用美国东北英语说,俺几天前撞了一头野驴。
警察转头问另一个警察,咱这地儿有野驴吗,我记得没有啊?
另一个警察说,有,我肯定。
有,没有,有,没有,有。
眼看这俩警察要吵起来,司机大哥说话了,你们憋吵吵,还审不审嫌疑人了啊?不审俺继续拉木头去了。
警察想想也对,于是弯着腰仔细研究那个撞击凹痕,越想越不得劲,于是一摆手,拷上,带走!
连人带车拉回警察局,警察的领导从开始的兴奋转为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