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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苏小冬上穿紧身米色低领毛衣,外罩一件短黑色夹克;下穿齐膝棉织银灰色短裙;脚穿黑色高帮皮靴。头发束成马尾形,额发向后拢去;瓜子型俊俏的脸庞、大理石般的额头……
苏小冬仿佛知晓几千年前的许多事情,懂得远在天国的作家、诗人的内心。她也许就是一个巫婆,擅长不可思议的巫术,能够用演说融化听众心里的块垒。
苏小冬的一手粉笔字,娟秀而有力,极是耐看;时而三笔两划地勾勒出的小插图,更是惟妙惟肖。她讲鲁迅的写作,从一篇小文开始的,那就是《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她一边讲,一边用粉笔在黑板上勾勒百草园:三两片菜畦、一方小小石井、一株皂荚树、小径隐约,让人如临其景;苏小冬讲蒲松龄的文章,提及《聊斋志异》里的狼,也是用粉笔画了出了场景:狼的身材细长、精瘦,一前一后,一大一小,仿佛饿虎一样;屠夫在画面之外,留下半截扁担、一只空筐子和屠夫的一条腿。而且,苏小冬能够大段大段、整篇整篇地背诵名作的段落、篇章;她似乎了解每个字、每个词的今世前生,像熟悉自己手上的掌纹一般。
苏小冬在同学们心中的形象大大好于“毛儿盖”,像一股清新的风,吹拂在同学们心灵的天空。
王公社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表现自己,想引起苏小冬的注意。拿下苏小冬,成了王公社最现实、最直接的目标。
可是,苏小冬的举动让王公社跌下云端。
在例行的班会上,苏小冬不知为什么没有参加,而是由“鼓眼睛”来主持,这让同学们深感意外;更让人意外的是,“鼓眼睛”并没有邀请学院里的老师,而是请来一名年轻的学子。
这年轻的学子,大概三十岁,下颌方正,目光清朗,剑眉斜飞,整张脸看上去十分俊朗;身材修长,碎发散在额头上。只见他上身穿黑色短大衣,大敞开来,露出里面褐色的休闲装,衣袂飘飞。下身黑色长裤,干净笔直。给人感觉气宇轩昂,一看就是成大器者,有着学者的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