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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审案,没啥好看的。
因为北宋的县级政府,只对杖刑以下案件有终审权。一旦涉及徒刑,就需要移送州级机构,县吏威胁百姓说要抄家,那基本是在欺负小民不懂法。
当然,县衙既然有杖责之权,若是惹怒了县官,不小心打死还是有可能的。
孙家是本县大族,不方便打死,甚至不便屈打成招。
“太守,请给下官两个月时间,定然勘结圆备,以供州院判罚。”王畋立下军令状。
所谓勘结圆备,就是把证据搜集齐全,把案件的性质给定死,然后移交给州级司法部门审理。
同样的犯人,如果犯有多罪,还必须多次立案。
这叫“据状勘鞫”,既确定一个诉状,只能在诉状罪名范围内审理,防止罗织罪名造成冤假错案。
对付普通人可以随便来,对付孙家这种上头有人的,任何一个步骤都不能疏忽。
朱铭不可能在雷泽县等两三个月,说道:“我留个人供你使唤,编入弓手便是。邓春,你在这里听候王县令差遣。”
“是!”邓春拱手领命。
王畋说道:“正好本县都头被抓了,这位邓壮士可做都头。”
朱铭摇头:“都头还是让本地人来做更好,你在此县时日不短,应该有合适的人选。”
王畋笑道:“在这京东路,别的不多,壮士却多,选个跟孙家有仇的豪杰便是。”
西乡县的常设弓手数量,基本只有一二十人,只在剿匪时进行扩编。
而京东路各县,常备弓手动辄上百,因为盗贼实在太多了。甚至朝廷专门下达命令,让京东路的弓手,每人配一把弩,刀枪等近战兵器也要齐备。
可以这么说,山东这边的警察,比汉中的正规军还更有战斗力!
全国之内,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都是被盗贼逼出来的,从庆历年间的王伦起义(《水浒传》王伦的原型)开始,山东盗贼杀官就变得稀松平常。闹得最严重时,知府知州都不敢出城,知县甚至需要宰相亲自安排合适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