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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沙司手中战刀横摆,险之又险挡住奥尔丁顿的攻击,斗气与奔雷之力混杂而成的剑芒,透过战刀轰在他的皮甲上,迅速湮灭——并未破防。
但奥尔丁顿丝毫不气馁,与刀疤沙司战斗多次,他知道自己的实力欠缺。
战士修炼肉身,再配上一副战甲,堪称时战场上的肉盾。如果被奥尔丁顿轻易击溃,那也太夸张了。所以挡住这一招之后,不等奥尔丁顿变招,刀疤沙司便迅猛反击,刀势如战斧劈砍,雷霆万钧。
挡是挡不住的,奥尔丁顿迅速倒退拉开距离,然后晚霜宝剑攻势变幻,又化作一道闪电攻上。
速度,是他致胜的法宝。
一来一往,十几个回合过去,刀疤沙司额头见汗。与此同时奥尔丁顿已经气喘吁吁,当狂战士全面展开攻势,他便迅速落入下风,左支右挡,却始终无法真正挡住,被刀疤沙司逼迫的狼狈不堪。
登峰造极境界的《迅雷剑》,面对刀疤沙司自己琢磨的刀法,虽说技巧上大有优势,但狠辣刁钻上略逊一筹。
所以三十回合之后,战刀突破剑网,点在奥尔丁顿身上,将他击飞出去。
还好刀疤沙司最后时刻留力,并未伤到奥尔丁顿。
“奥尔丁顿少爷,没事吧?”
“放心。”奥尔丁顿鲤鱼打挺,怕了拍身上的灰尘,将晚霜宝剑随手丢了扈从,“这样的战斗才够过瘾,更能发现我的不足之处。”
“其实在剑战方面,你已经没有什么瑕疵了,只不过我是狂战士,肉身千锤百炼可以抵挡住你的剑芒,让你的剑法大部分都做了无用功。”刀疤沙司点出胜负的关键所在——他的战斗力太强,比奥尔丁顿高出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