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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在年初的时候定亲了,定的是曾氏的娘家侄女,不过婚期还没定。
顾和平沉默了下说道:“我询问下富贵的意见,若是他同意我回去住,那我就回去住。”
“若是他不同意呢?”
顾和平说道:“若是富贵不同意,那他就不回去住了。孩子他娘,不能有事就找富贵没事就将他丢一旁,事不是这么办的。”
“还有,这次腿受伤没有两三年是缓不过来了。我回去帮不了家里什么,反而会增加你的负担。”
曾氏忙说道:“富春跟富都能赚钱了,我也能出去做工赚钱,我们娘三养得起你。”
曾氏之所以觉得不平,是因为富贵哪怕什么都不做靠着那些产业每年的收息都能过得很滋润。反观富春则在铺子里当伙计,不仅辛苦赚的钱还少。同样是儿子,这么大的差距让她心态渐渐失衡。
顾和平摇头说道:“富才过两年还要说亲,到时候女方知道家有一个瘸腿的老爹要养不乐意怎么办?”
曾氏知道这些其实都是借口,丈夫还是因为之前的事对她起了隔阂。只是她也没办法,她手里的钱是给兄弟两人留着的。要都用完了两孩子怎么娶媳妇啊??可富贵不一样,他手头宽裕还有铺子房产,拿出个一两百也不会伤筋动骨。
傍晚的时候富贵折返回来了,他高兴地说道:“爹,县令太太着人送了一千两银子过来了。爹,治腿的钱你不用再操心了。”
顾和平顿时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