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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呢?
那是我十二岁的时候,我从你那里偷了两元钱,你追我追了十几里路。我被你抓住了,你狠揍我一顿,又卸胳又卸腿,痛得我发誓要杀了你。
呵呵,那第三次呢?
第三次么,是我十三岁时,我去邻村同学家打牌耍钱。我被公社民兵营抓住,大哥你去公社把我领回家,刚进院门,你就把我的腿和胳膊给卸掉了。
老三,你还忘了一次。
哪一次,我怎么不记得还有一次?
金云飞笑道:你十五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你和你的两个小伙伴,你们仨偷看村西头的金寡妇洗澡。臭小子,你忘了?
嘿嘿……确切的讲,那回你只卸了我一条胳膊,只能算零点二五次。大哥,四舍五入,那不算一次。
臭小子。金云飞笑骂一声,问道:现在你清醒了吗?你知错了吗?
清醒了,大哥,我也绝对知错了。
指了指笔和纸,金云飞道:写。老规矩,写深刻一点。
金云飞急忙拿过笔和纸,一边央求道:大哥,让我下来写好吗?
不行,就趴在桌上写。
大哥,我好歹也是当爹的人了。
哼,你小子还想讨价还价?
好吧,既生哥,何生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