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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当值,一边读书,等将来科举过了,做了县令,也没必要花钱再买一本《官员到任须知》这种为官指南。
而且等求是报刊发之后,科举的内容也会改,改的更接地气,更贴近基层。这些打一线就开始积累经验的举人秀才,就有了足够的施政基础,会逐渐走上主官领导岗位,不会再用古贤典籍中那些死板的教条来施政治国。
谈完了基层官吏的补充问题,接下来便是裁汰的问题。
朱允炆说起来是毫不客气的。
“自中枢往地方,官员多子嗣数人亦或数十人,其子中有不第则另谋生路,父为高官封疆大吏,子必为一省豪商,此事其中或有隐秘污秽,自今日起,应严查于微末。
凡有子嗣、兄弟为商者,应立即予停职,限期整改和申报,着科道言官、都察院、地方锦衣卫千户所会同稽查,但有不法行为按大明律惩处。
凡好挥洒春秋、作诗绘画出售的官员,立即予以停职,诫勉谈话,着科道言官、都察院会同稽查,若有借出售书法字画变相受贿的,按大明律惩处。”
关于停职的相关细则,后世有专门的条例,这都是刻在朱允炆脑袋里的东西,但是他没有一次性全部拿出来润色修改使用,他今天是只打算拿出一点来,真弄得多,他自己会乱,地方更会乱。
这两点,一是家族经商,这是通病,一人为主官,子嗣兄弟经商的形态在洪武年便露了苗头,不这样不行啊,俸禄养不活不是。
而现在开商禁,复商籍,经商行为只会越来越繁荣昌盛,那些一家百十来口的宗族式家庭,会有多少人经商?
对这种事,朱允炆的态度很坚决,加了俸禄后你本身就可以吃饱,如果还想经商,那就要接受稽查,干净为官也就罢了,若是有枉法的行为,那就等着掉脑袋吧。
对于大明的官,刑罚可是很重的。
至于科道言官、都察院下到地方后的稽查,地方上的锦衣卫千户所也会派人参与,三方联查,朱允炆就不信都是乱臣贼子,连一个忠诚与他这个皇帝的都没有。
当然,也不排除有漏网之鱼,但这是没办法的,谁也没本事全面杜绝贪污腐败,后世还查不完呢,这种事没必要鸡蛋里挑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