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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私自培植罂粟的行为应当以严刑管束、贩卖罂粟盈利的行为也应同罪问斩,不过只是购买和使用,同罪问斩,是否属刑罚苛责了?”
皇帝一直提倡罪罚相当,只不过购买服用,这也杀头,难免让人觉得有些苛刻了许多。
“有句话不知道杨阁老听过没有。”
朱允炆当然知道这般做法过于严酷和粗暴,所以他耐心解释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而没有市场就没有买卖。
没人买,还会有人卖吗?”
买毒不仅要花钱,被举报还要杀头,除了那些已经毒瘾缠身的玩意铤而走险,一些初尝罂粟的富商百姓、亦或者对此物好奇的人还敢伸手去碰吗?
没人买,谁还会干这杀头的勾当去贩卖,卖给谁去啊。
“打击买方市场,就从根本上断了卖方的贪婪,他们自然不敢伸手去碰。”
这么解释,杨士奇连连点头,不过心中还是觉得朱允炆有些反应过激了。
就算此物有毒,但因为价格的原因,寻常百姓家哪里消费的起,能整天靠着这罂粟来做美食、饮美酒的可都是富商大户,不怕死就买呗,朝廷正好还可以开源收入。
一味罂粟,哪里能到祸国殃民这般的高度。
杨士奇不在发表反对意见,刑部尚书张春自然唯唯应诺,表态马上便安排立法的补充。
“刑部各省的清吏司衙门组织一次宣传工作,下沉到府县进行宣传,前期主要宣传的重点地区便是四川、云南两个种植大省,而后到福建、浙江这些购买的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