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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朱富贵戴着一顶绿色的解放军软帽,把被褥卷成麻花卷,连带枕头,脸盆,茶缸还有毛巾,牙刷,乱七八糟的东西捆绑在一起,变成一件超巨大的行李,然后,再把这点缀了乱七八糟“麻花卷”的超大行李背在身上。
这还不算,因为一些旧衣服和旧裤子塞不进去,他就乱七八糟的把这些东西穿在身上,一层套一层,大夏天的也不怕捂出痱子。
如果说套衣服这一招充分展现了朱富贵的聪明,那么把三四双破鞋用胶布缠在一块儿,再挂在脖子上,则充分体现了朱富贵的才智。
“表哥,你看我这样还行吗?我原本还想把那仨罐头瓶也带走的,可就是装不进去。”朱富贵有些遗憾地看了看那三个摆放整齐,可怜巴巴,原本是装自己小杂物的水果凤梨罐头瓶子。
宋志超忍不住用手指使劲儿揉了揉太阳穴,他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低估了这个便宜表弟的“智力”。
“其实不用带这么多东西,只要带上有用的东西就可以了。”宋志超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变得很平缓,语气变得和善。
“这些都很有用啊。你看,这脸盆是用来洗脸的,毛巾是用来擦脸的,这茶缸除了能刷牙,还能喝茶,还有这袜子……”朱富贵从兜里翻出一大把臭烘烘的袜子,搁到鼻子前闻了一下,忙捂着鼻子:“虽然还没洗,却还都能穿---像这种尼龙质地的,市场上要一毛五一双呢!”
宋志超指了指挂在他脖子上的破鞋,“你不要告诉我,这些鞋子补一补还能穿……”
“咦,表哥你咋知道的,怪不得俺娘说你聪明,你把俺的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朱富贵一脸惊喜。
宋志超咬咬牙,指了指那超大“麻花卷”:“先把这玩意放下。”
朱富贵就把麻花卷卸了下来,仰着脸问:“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