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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每次遇到这种情况,作为当事人就会自我辩解,这些都是导演编写的,不是我授意的。其中尤其以吕乐为最,明明是他要求华仔扮演自己,还说是华仔等人跑到加拿大请求自己扮演他。
作为过来人,宋志超深知这种“明洗”有利有弊。
好处是很多不了解主角底细的观众,看了这部戏之后,会认为主角是个“好人”,是个“大丈夫”,是个乱世“枭雄”,甚至开始崇拜主角。
坏处是很多知道主角底细的人,看了这部戏之后只会觉得更加恶心,觉得这人太不要脸,真会给自己涂脂抹粉,把黑的拍成白的,误导观众。
而宋志超提议傅家投资拍摄这部《食神》却是一招很奇妙的“暗洗”。
首先,《食神》的题材是美食题材,而傅氏集团旗下最大的企业就是富丽华连锁大酒店。
酒店行业最大的两大支柱就是住宿和餐饮,其中最赚钱的也是住宿和餐饮。只是可惜,宋志超调查后发现,随着酒店行业竞争激烈,傅家旗下酒店在经营方面越来越差,尤其不太重视餐饮的改变,中国人一向崇尚美食,民以食为天。查家之所以想要吞并傅家的酒店业,靠的就是他们美食天下的餐饮事业。
如今,宋志超建议傅家投拍《食神》,目的就是要借助这部戏,重新把富丽华大酒店的餐饮部门扶持起来,让查家找不到弱点,避免被对方以强击弱。
其次,傅家作为这部未开开拍《食神》的投资人,会为这部戏提供资金支持外,还会提供戏中的酒店,餐饮等各方面的全方位支持,说白了,就是在戏中植入广告。比如说在戏中出现傅氏酒店的形象店面,在片尾直接写出傅氏强力赞助,甚至署上傅家人的姓名。
另外,按照宋志超的策划,傅家---主要是傅家俊还要在这部戏上映的时候跟着演员一起“跑场”,把香港岛,新界,还有九龙城的十八区一口气跑完。
不用说,这绝对是一个宣传傅氏企业,尤其傅氏酒店的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