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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虽然长得像大猩猩,看起来力大无脑,实际上他聪明的很,要不然也不会被迈克杰克逊挑中做了他的私人保镖,平时还靠倒卖迈克的原味内裤给那些疯狂歌迷,赚了不少零花钱---试问,这样的金刚,又怎么会是傻瓜?
因此,当宋志超抄出棒球棍,表明要“三个打一个”时,金刚的第一反应就是,“我日!”
刚才金九和牛雄两人联手都已经让他吃不消,现在三人一起上,还拿着武器,那岂不是要把自己打成猪头?
虽然金刚和洪英关系很好,却也犯不着为了对方被打得爹妈都不认识,因此第一时间,金刚就怒目变笑脸:“哦上帝呀,我想,也许我们刚才是有什么误会---你们不是要见迈克吗,要不要我帮忙带路?这里我很熟的……你们不知道这里地方很大,找不对路,就很容易迷路。”
金九和牛雄:“……”
显然,对金刚这忽如其来的改变有些不适应。
对于他们来讲,做男人就要打死不低头,可是---美国人就是不一样,怪不得人家能发财。
“走吧,亲爱的朋友们---你们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叫做不打不相识吗,我愿意和你们做朋友,需要我帮助什么,尽管说!”金刚从保镖,变成了“带路党”。
宋志超也笑了,走过去,从兜里摸出一沓美钞然后塞进金刚的口袋,“我喜欢你这样的朋友---刚才打疼没有,这是一点点医药费。”
“哦上帝呀,您太客气了!”金刚眼睛发光,“有什么事儿,尽管包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