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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在梅林刚驶出城外快十分钟的时候,他意外的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古怪的年轻人。
那是个高瘦的白人。
有一头金色的短发,穿着牛仔裤,运动鞋,大概是天气炎热的原因,他把外套脱下来,系在腰间,肩膀上还背着一个类似于书包一样的东西。
如果这身打扮是在纽约的街头,那绝对没什么问题,甚至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但这里是阿富汗,是一个正在酝酿战争的地方,而就在这荒凉的路边,这么一个看上去像是学生的人,以这种打扮出现,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梅林想了想,便开着车,停在了那年轻人身边几米远的地方,他对那个左顾右看的年轻人喊到:
“嘿,需要搭车吗?”
“呃,谢谢你,好心的先生。”
听到梅林的邀请,这已经很疲惫的,面容憔悴的年轻人有些狼狈的道谢,然后快速打开车门,坐在了后座上。
梅林再次启动汽车,在引擎发出的杂音中,他通过倒车镜观察着那个年轻人。
他看上去只有20岁的样子,绝对不会超过25岁。
“你从哪里来的?这个时候来阿富汗旅行可不是个好的选择。”
梅林随口问到。
后面的年轻人回答说:
“我来自辛辛那提,我来这里不是来旅行的。实际上,我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一个...呃,意外吧。”
“什么意外能把你从北美送到这个该死的地方来?”
梅林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他对后面的年轻人说:
“哦,对了,我叫尤里,来自纽约,在坎大哈经营一家失败的酒吧。但现在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我还打算过一段时间就回家呢。你呢?”
“我叫林肯,先生。林肯.坎贝尔。”
那个有漂亮的蓝色眼睛的年轻人很有礼貌的回答说:
“我是一个医学生。至于我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呃,算了,你肯定不会相信的。”
“嗯?”
梅林来了兴趣,他说:
“我在这该死的地方待了快2年了,这地方很无聊,我现在对一切事情都有好奇心。所以,说说吧,林肯,没准我能帮你呢?你看,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而我恰巧还知道该怎么去机场。”
“当然,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