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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暮烟说的没错,沈迟的确是有才华的,他十三岁那年,就考入了华国最好的大学,是少年班中的佼佼者,只是后来的一场飞来横祸,让他变成了一生的残废,也让他忘记了,自己曾经指点江山,飞扬文字的模样。
秦暮烟从贫民窟离开后,沈迟开始写小说,他才华横溢,一举成名,现在,他写的小说,在华国最大的那家网站上,已经冲上了畅销榜榜首,影视公司已经天价,买下了他那部小说的版权。
他用版权费,在市中心买下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可他并没有搬过去,他总觉得,只要他一直留在这里,总有一天,会等到,他朝思暮想,却又不敢爱的那个人。
秦暮烟。
林翊臣把秦暮烟送到贫民窟那边的时候,沈迟正坐在门外的老柳树下发呆,柳枝已经抽出了新芽,为这破败寂寥的贫民窟,染上了一抹说不出的生动。
尤其是当看到缓缓往他面前走来的秦暮烟,沈迟只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亮了。
“沈迟,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秦暮烟和沈迟之间,有过很多不愉快的过往,但这一刻,他们两个人,却如同相识多年的老友,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一个拥抱,便将那千言万语,都融化在了心底。
秦暮烟觉得这个世界,有时候真挺奇妙的。
曾经,那么畏惧这个人,恨不能,逃他逃到天涯海角,可这一刻,她发现,这里,是她的心,唯一的,也是最终的归宿。
顾沉紧跟着秦暮烟来到了贫民窟这边,他下车后,远远地就看到,她和沈迟紧紧地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