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上门还礼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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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找勇哥。”林知命笑着说道。
“原来是勇哥的朋友,请跟我来!”营销说着,带着林知命往酒吧内走。
穿过一条长长的,布满各色灯管的走道之后,林知命跟贪狼进入到了酒吧内。
劲爆的音乐声震耳欲聋。
酒吧内,DJ台上,一个只穿着内衣的DJ正在不断的跳动着,丰满的身材根本不是那一点点内衣可以挡得住的。
舞池里,许多男男女女在晃动着身体。
散台区,许多人觥筹交错。
音乐,肉体,酒精。
三重刺激之下,很容易让人变得亢奋。
林知命二十八岁,倒是还没过泡吧的年纪,但是林知命不喜欢这种地方,在他看来,这种地方乌烟瘴气,而且充斥着各种各样廉价的东西,比如酒,比如爱情。
酒吧里的爱情是最廉价的,往往只需要一点点酒,外加一张不难看的脸,就足以让你在酒吧里迅速的获得天亮就分手的爱情。
林知命在人生的前二十八年时间里,一边做着懦夫,一边拼命的奋斗,酒吧,是远离他人生的东西。
不过这不代表林知命对酒吧就一点不懂,因为在他的身边,有一个把酒吧当成了家的死党,那个死党告诉了他很多酒吧的事情,以及酒吧的一些潜规则啥的,林知命没有见过猪跑,猪肉确实是见得很多,所以一进来他表现的很熟门熟路的感觉。
营销带着林知命穿过了大半个散台区。
不时有打扮的十分妖艳的女生靠近林知命,或者干脆在林知命身上揩油。
毕竟,林知命长得太好看了,他是那种穿上女装就足以改变许多男人性取向的人。
贪狼充当起了林知命的保镖,他冷着脸,将那些凑上来的女人一个个推开,惹得那些女人大骂不以。
营销将林知命带到了靠近DJ台边上的卡座。
阿勇正跟几个人在卡座内喝酒。
“勇哥,您朋友来了!”营销对阿勇说道。
阿勇有些疑惑,看向林知命。
闪烁的灯光打在林知命的脸上,让林知命的脸变幻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