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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看到了下一秒后的情景:自己把丁凡的大五四手枪顺走了,第二天丁凡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林家铺子也去翻了个遍,连枪的影子都没找到。
而许久之后,道上的人风言风语的流传着是他弄到手了,陈北山的名字一时间在社会上各个犯罪群体里被奉若神明,连白义白狼也不得不让自己另立山头。
可他打死他也没有想到丁凡打了个激灵,昏昏沉沉的胡乱说着什么,猛的一转转身,本能的拍了下肚子,手枪枪柄上系着的枪杠猛的拽了一下,手枪从他手里跌落出来。
这枪杠足有半个手指头那么粗,黑中透着黄色,是实打实的老牛皮加工制作而成,虽然年头长了,可越是久经风雨越结实,一下子把二斤半的手枪拽了回来。
“啊……”陈北山顿时嘴巴长得能装下一个大个头的鸭蛋了,眼珠子瞪得溜圆,额头上的汗水一下子冒了出来。
他现在处在亢奋的喜悦和莫大担心交错的复杂心情中,心理敏感的像吹弹可破的薄纸,让丁凡突发的情况给吓着呢,只觉的双腿灌了铅似得,想往后躲一下,硬是没走出去。
还好,丁凡只是转了下身,习惯性的抓了下手枪,塞到自己肚子边上,转身呼呼大睡了。
丁凡的呼噜声不大,均匀而又节奏,看样子是睡熟了,可陈北山轻轻的摸了摸脑门,顿时感觉裤裆里有些湿乎乎的,心里暗自庆幸起来:“吓死我了,这要是回手给我一枪,老子死了都白死。”
从丁凡房间里出来,悄声给他关上门,他一点都没耽搁,牵过来墙根的自行车,向着西南角白义的住处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