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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样马大儒也不能当演员了啊。”何娜美指着合同截图说,“这有规定不能以本人或其它任何身份进行商演。”
“对,所以看这里,还这里,你看看,这是个劳务合同,里面却说乙方是甲方的签约演员,要求也都是按照签约演员的方式要求,却没有底薪。这里这本身是矛盾的,不符合公序良俗,走劳动仲裁几乎必然宣判合同无效。关键是还没写明违约金,这就尴尬了。想必大事件也知道这个情况,所以本次诉讼跟这个没关系。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大事件这份合同,我善意的理解,主要是想保护他们公司的虚拟资产,换言之是保护‘马大儒’这个IP,因为这个IP主要是公司投入资金、消耗资源进行设计和宣传,所以写了一堆限制这个限制那个的,以防最后撕逼了,乙方把这IP拿走用,对吧?”
“对,你刚才说齐雨那份合同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然而他们使用了‘艺名’这个词,对不起,这就涉及到公民的姓名权了,艺名也是姓名权范畴,都要无偿归乙方本人的。换言之,这个合同四面漏风,没任何鸟用,现在撕逼了,马大儒不但可以使用这个艺名,还有可能不让大事件使用,不过这个要是起诉不是100%胜,得看法官的。”
“窝!靠!”朱魑现在只剩下懵逼了,何娜美也没好到哪去,半晌才问:“那你又是哪觉得大事件不地道?”
“我觉得他们不地道有两点。第一,没有底薪,但是要求一签就是四年,还要无限续约,这是公然践踏劳动者的利益。虽然有各种漏洞,比如这个甲方无条件续约吧,在我看来一样没毛用,随便一绕就绕开。但是普通劳动者谁愿意打官司?基本都是忍了。所以这种合同从起草阶段就非常孙子,是做着毁别人一生的准备起草的,自私以极!”
“第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