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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他只是闲的无聊看热闹,但现在,他脑子里却忽然生出一个想法:“这些年,世道好像越来越乱了。我是不是应该抓住机会,去干一番大事?!”
这念头一出,竟挥之不去。
但肯斯特还是理智的,也见过不少世面,想来想去,心中却满是沮丧:“我也就是力气大点,不会战技,不会法术,字都没认全,特娘的祖上也没阔过,一比索都没传给我。这样的我,怎么比得过那些贵族、富豪。要是我哪天被通缉了,来个法师,或者来一队正规军,我都应付不了哇。”
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本事。越想,越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简直和街上的牛屎马粪差不多。
肯斯特烦躁地敲了敲脑袋:‘不想了,不想了,老子特娘的就不是干大事的料!’
正在这时,忽然又有个陌生男人朝他跑了过来:“您好,请问您是肯斯特先生吗?”
肯斯特心情正恶劣呢,闻言骂道:“又想让我入会是吧?我告诉你,老子不喜欢入帮会,喜欢入你娘!”
这陌生男人愣了下,伸手从斜跨皮包里掏出一封漆封信递过来:“您应该是肯斯特先生没错了。我是蓝山镇的邮差,这里有封您的信。”
肯斯特一愣:“我的信?”
他接过信一看,就见信奉背面写着一行字:‘致我的挚友肯斯特’,落款是罗兰。这几个字,字体刚劲优美,一看就是罗兰的笔迹。
肯斯特一喜,他挠了挠头,满脸不好意思:“那个......邮差是吧?真是对不住哇,我刚才认错人了。”
“没事。”邮差冲他挥了下手,转身跑了。
肯斯特急忙撕开信封,拿起信纸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他用力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老子果然没看错人!这回老子要发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