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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姬贼为什么要在山谷里修路的原因,毕竟大家一直光着脚啥的,多少有些不方便。
鞋子的话,姬贼不是没有考虑过,可是因为不会编织草鞋的缘故,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先修建一下路了。
不过,乌斯玛提这个干什么?难道他有解决的办法了?
想到此,姬贼忍不住眼前一亮。
只听闻,乌斯玛呵呵傻笑道:“是这样的勇士大人,我是这样想的,既然我们不能做到在大片山脉中都修上路,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用牛皮把族人们的脚给包住呢?这样一来,大家也不用担心脚被割伤了。”
说着,乌斯玛还拿出来了他用牛皮包裹做成的皮囊让姬贼看,道:“勇士您看一下这个,这是我让族人们把牛的胃掏空,外面裹着一层牛皮,仿照着您脚下的东西造的。”
姬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从黑色变成灰色的耐克,又抬头看了看乌斯玛做得这个,嗯,勉强算是牛皮鞋的东西,伸手接过了,在手里掂了掂,问乌斯玛道:“这个,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乌斯玛有些不好意思,随即,他赶忙道:“不过勇士大人您放心,我完全是在忙完了您交代我的事情之后,才做的这个,真的。”
姬贼直摆手:“别紧张,我不是责怪你的意思。”
说着,姬贼坐在石头上,脱下了自己的耐克,把牛皮鞋套在脚上,站地上踩了踩。
嗯,虽然底子有些薄,有些硌脚,而且牛皮有些厚太热之类的小毛病外,这牛皮鞋作为原始社会第一个出现的鞋子,已经非常完美了。
以至于,姬贼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