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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人家午休呢”
王多余看了看天色,淡淡的说道。
这理由很强大,其他人竟然无法反驳,因为你
说人家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人家也能这样问回来。
王多余和余飞闲散的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看,后面的人则紧张的不断观察周围,生怕那只兔子突然奔出来,一下扑倒自己,然后一口咬开自己的颈动脉,想起来就恐怖。
“血腥味”
余飞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的鼻子堪比猎狗,需要的时候可以顺便分辨出来不合常理的味道出来。
余飞拨开荒草,开始在最浓密的荒草里寻找了起来,王多余跟了进去,钱万贯想了想也跟了进去。
其他人都没有闻到,因为他们的鼻子对于细微的气味并不是那么敏感,但是余飞说有他们也不反驳。
在黄草里走了十几米,这里的荒草长的都快和人一样高了,走在其中毫无安全感。
余飞终于了下来,拨开草丛之后,看到了草丛后面的情况。
只见草丛后面,一直肥硕的兔子,被撕咬的面目全非,看起来是从脖子上被咬死之后,从肉最多的肚子上开始吃,将肚子里面都快吃空了,还吃掉了一条后腿。
余飞蹲下去看了看,血迹还很新鲜,才是一个小时之内的事情,只不过这只兔子已经凉透了,又超过了半个小时。
“兔子咬死人是几点?”
余飞转头问道。
钱万贯还真没有记下时间,打电话回去询问,秘书告诉他是一个小时二十分钟以前,人被送回去她才通知了钱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