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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肉眼已经看不清博德?鲍伯的动作了,需要借助高速摄影机才能勉强看清博德?鲍伯的动作。
李牧练习的就是这种拔枪术,为了方便练习,李牧把麦克附送的枪套进行了改装,剪掉了包括枪套搭扣在内的所有多余部分,把这个完整的枪套弄成了一个快拔枪套,保证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把枪拔出来,完成射击准备。
当李牧刚开始改装的时候,麦克很是不以为然,但随着李牧越来越熟练,麦克也是越来越惊讶,到抵达旧金山的前一天,李牧能够在0.5秒之内完成拔枪、瞄准、把枪塞回枪套这一系列动作,虽然还没有达到博德?鲍伯的程度,但用麦克的话说,李牧已经是一个合格的牛仔。
不,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牛仔!
至少麦克没有见过比李牧拔枪更快的人。
其实这个速度还不够快,麦克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麦克的见识还不够多。
李牧知道“拔枪术”的极限是多少,所以对这个成绩并不满意,不过考虑到李牧的练习时间,在短短几天之内能达到这个程度,也已经很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