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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在华人世界里其实是个很不受尊重的群体,古代经常有将犯人“刺配充军”这一说,本意是让罪犯受到惩罚,但其中的潜台词就是这个犯人只配去当兵,这样一来,军人的社会地位可想而知,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嘛。
其实军人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有多重要毋庸置疑,看看二十一世纪的天朝,平时对军人再多诟病,到了遭遇天灾人祸的时候,军人永远是天朝老百姓最大的希望。
李牧就是要塑造这种荣誉感,不仅仅让战士们以自己是一名军人而自豪,也要让其他人对军人这个身份表示出尊重,这样才能激发军人的荣誉感,而今使得军人甘愿流血牺牲,也要维护这种荣誉感。
至于李牧所说的华人要建国,这并不在李牧的计划之内,也就是说,就算是要建国,李牧也不会在松树岛当那个劳什子国王,相对于美国来说,古巴就是荒郊野岭,李牧应该在纽约那种大都会里,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也只有纽约那种大都会,才能满足李牧的要求。
躺在病床上之前还一脸哀怨的伤兵大概是从来没有想到过军人还有“荣誉”这一说,抚摸着胸前的紫心勋章,感受着凹凸不平的触感,一种叫做狂热的东西从内心深处油然而生,这会别说是受伤,就算是面前有刀山火海,估计这哥们也会毫不犹豫。
出了病房门,李博拉跟在李牧身边心痒难耐:“里姆先生,这个紫心勋章,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获得?”
“干嘛?你想要?”李牧斜眼看李博拉,李博拉头点的就像是装了电动小马达。
“只要是伤兵就有资格,当然必须是为了咱们这个整体而负伤,半夜上厕所摔一跤是没资格的。”李牧的标准不高,实际上李牧手里的这种勋章多得很,用来给所有的华人每人发一枚都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