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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米安另外一只手拿出了原本装着郁金香粉末的小瓶,将里面的东西直倒在了衣兜内。
接着,他把那个小瓶凑到了流浪狗的脑袋旁边,接着它因为大张嘴巴嗷鸣乱叫而滴落的睡液。
没多久,卢米安接了有5毫升的样子,于是松开按住流浪狗脖子的右掌,站了起来。
那流浪狗条件反射般想咬他一口,但被他看了一眼后,鸣咽了一声,夹住尾巴,飞快逃走了。
旁边的查理看得整个人都呆住了。他脑海内迅速浮现出以前听人讲过的一个故事。
那故事里的主角喜欢用畅销作家奥萝尔·李写过的一句话来形容反派的凶恶:路过的狗都要被他踢两脚!
卢米安咕噜咕噜喝完酸酒,进了旅馆。
他路过前台的时候,那位总是没什么好脸色的费尔斯夫人站了起来,挤出了笑容:“上午好”,夏尔,夏尔先生。”
卢米安望了偏胖的费尔斯夫人一眼,若有所思地问道:“埃夫先生今天也没来?”
埃夫先生是“金鸡旅馆”的老板,吝音的名声在乱街广为流传。
为“金鸡旅馆”新晋的“保护者”,卢米安觉得有必要和埃夫先生聊一聊,免得他担心萨瓦党会找他要更多的钱,直接跑去报警。
费尔斯夫人悄然撇了下嘴巴:“他虽然很吝啬,每周才请人打扫旅馆一次,但他自己,啧,很爱干净,不太愿意到旅馆来。”
“他家里谁打扫?”卢米安好笑地问道。
“他是个鳏夫,自己和两个孩子动手打扫。”费尔斯夫人一脸的瞧不起。
要是她有那么多钱,有一个旅馆,肯定会请人做这些事情,自己只负责享受。
卢米安点了点头,笑了一声:“周一刚打完也没见他过来,他还活着吗?”
费尔斯夫人略有些害怕地说道:
“我每周会去他家三次,把旅馆赚的钱。和各种账单给他,我会告诉他你想见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