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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上302公交车,苏信来到里津市一中。
前世虽然他是在七中读的高中,但经常来一中打篮球,多年过去,他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依然熟悉。
现在还没开学,而高年级学生还在补课,校园里人影稀少,篮球场上更是稀稀落落。
苏信第一眼就看见一个坐在石凳上的女孩,她脚边放着一个篮球,头发发式是在那个年代十分潮的BobHair(一种女生短发发型),一件白色背心搭上牛仔短裤,五官精致,眼睛大大的,很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纳塔丽·波特曼,潮范十足。
苏信走过去,说“同学,篮球可不可以借我玩一下?”
女孩仰起头,斜了他一眼,“你会打球?”
这话怎么听都有股侮辱人的感觉,不过苏信没在意,“会那么一点点。”
“给你。”
苏信接住抛过来的篮球,说了句谢谢,然后自顾自的玩了起来。
前世苏信喜欢打篮球,这也是他唯一的爱好。因为自卑的他只有在篮球场上才能找到自我,找到那种唯我独尊的感觉!
他的偶像是艾弗森,他喜欢他的勇敢、热血、一往无前!
他还记得当年看NBA总决赛76人大战湖人时的热泪盈眶,看着那个倔强的小个子带着虽千万人吾往已的决绝,一次次在铜墙铁壁的防守下杀出一条血路,向全世界彰显他的独一无二!
在苏信心中,艾弗森虽然败了,但已然不朽!
苏信也梦想过和偶像一样,成为一个职业篮球运动员,为此他从高中开始就十分刻苦地提高球技,到了大学已经大成,事实上他也是那所野鸡大学球技最好的人。但限于身高以及偏弱的身体素质,他的梦想被现实冲得支离破碎,只能偶尔在某个难眠的夜晚里,从脑海中翻出来意淫一下。
“唰!”
篮球应声入网,中距离跳投命中,苏信抹掉额头上的汗珠。
虽然重生回来,但前世的球技还在,尤其是那一手自己最擅长的远投,没人干扰下简直百发百中。美中不足的是节奏还没找到,主要是自己身体素质太差,跑了一下虚得跟娘们一样。
这个时候,放学的铃声响起,那些补课的苦逼孩子背着书包走出教室,尤其是那些喜欢打篮球的男生,为了占场子铃声刚响就窜了出来,那奔跑的速度,那矫健的身姿,就是跟后世博尔特比也不遑多让。
本来不多的篮球场一下子就给占满了,这时三个拿着篮球的男生见苏信一个人占了半个篮球场,走了过来。
其中一个矮个男生对苏信说:“兄弟,来2v2?”
苏信实话实说,“没兴趣。”
“嘿,你可不能不讲理啊,你一个人占半个场子是什么意思,要不咱单挑,谁赢场子是谁的。”
“单挑?”
苏信眯眼瞥了矮个男生一眼,然后望向四周,恰好看见一个学生推着一辆装满篮球的推车朝体育馆走去,他走过去跟那个学生说了几句,然后把推车推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