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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爬上树呢,就被那头野狼咬住了裤管给拖了下来摔在了地上。
他头上的伤,也是那个时候弄出来的。
但好在他命不该绝,那头野狼是因为吃饱了,所以才在灌木丛里头打盹儿。
他摔下来后,以为自己是死定了,所以干脆放弃了抵抗,双眼一闭,直接直挺挺的躺在了那儿等死。
可没成想,那野狼也不过是因为受了惊吓,想要报复报复他,既然看到人已经没了反应,而它又并不饿,所以也就没有吃他,而是把他拖到了一处比较隐秘的地方,挖了个不是很深的坑,就把他给埋了。
狼和狗是同宗,都有储存粮食的习惯。
但凡是抓的猎物吃不完,它们都会找一处比较隐秘处挖个坑先埋起来,等到哪天找不到食物的时候,又或者干脆不想出去打猎的时候,就会把食物挖出来吃掉。
这也是为什么狗喜欢吃米田共的原因,不只是狗喜欢吃,狼也喜欢吃。
腐坏掉的食物,好像更对它们的胃口,而且在打获了体型比较大的猎物时,它们一般是先把内脏掏出来吃掉。
因为内脏里头尽是些腐熟了的东西。
那狼把他埋掉后,就又找了个地方继续打盹儿去了,所以他才能趁机逃回来。
我还以为他是见了山里的那东西了,没成想,只不过是遇上了一只狼。
他是说自己倒霉,但在我看来,他却是在行大运。
他本来命里就有此劫,所以一开始我还以为就连他,也是刘氏那边早就布置好了的,就是让他跟着我们一块儿到山里来送死。
但他却不仅没有死,还以这种方式度过了这一劫,这不是在行大运又是什么?
但凡运气不好的,那一跤摔的,就直接掉山沟里去摔死了!又怎么会让他抓住一条能承载他身体重量的蛇?
之后遇到那头狼也是,但凡那狼肚子里还能装下食物,他的肚子就已经被掏了,又哪儿还能站在这儿说话?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既然回来了,那就和我们一起吃个饭,等到明儿个一早再出发回去吧。”
只说了这么多,我就站起了身来朝着村儿里走了回去。
我们是早上六点左右出发来这儿的,走到这儿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左右了,现在已经差不多下午一点了,要是他这个时候再往回走,没有六点都见不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