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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红蕊练着练着字,就上瘾了,深夜,还伏在案前。
如意上去劝她:“娘娘,您今天也练了很长时间的,差不多了吧。”
袭红蕊抬起身子,看着自己的字和皇帝的字:“差不多哪够呢,这两个差那么多。”
如意劝慰道:“陛下习字那么多年,和娘娘之间,天生就差着,您不必急在一时。”
袭红蕊的眼睛却更坚定了:“所以我才要追得更紧啊,要不然,就会被永远落后面了。”
以色侍人,安得长久,不说她人老珠黄那天,就是她青春正美,看个三年,也看厌了。
这老头现在喜欢她,打个喷嚏都觉得可爱,可一朝不喜欢了呢?
老皇帝这样精善学问的人,在盛宠时,看着她写的狗爬子,闹出笑话,还能笑出来。
可过个三年,她要还写这种字,他还能笑出来吗?
她这种出身的人,皇帝是唯一的依仗了,怎么能失宠呢。
所以她要将自己身上最大的雷点,一点点变为优势,比如成为皇帝的“女儿”,被他敦促功课。
人都会为自己付出过的东西,报以更多的感情,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将一块顽石,雕琢成美玉,就连皇帝,也不会拒绝这种养成的成就感啊。
但她这个学生,不能太笨,毕竟她不是崇文帝真的女儿,不管好赖,都不会被苛责。
她得让他的每次付出,都收到甜头,获得快乐后,他才会乐此不疲的继续玩这个游戏。
所以她怎么能不用功呢!
只是这个功,用的也太晚了,眼睛这么对着烛火,怎么吃得消呢。
如意见劝不住她,就拿出别的东西,转移她的注意力:“娘娘,给底下人定制衣服的钱,已经拨出去了,短短时间,已经花出去几百两了,虽然奴婢知道您的心意,可这么花下去,就算您眼下很得宠,咱们宫里也撑不住啊。”
袭红蕊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靠皇上当然不行,咱们得自己有来钱的源头啊,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节流哪比得上开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