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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锦心像只小猫一样在我身上蹭了蹭,“可是他好粘人哦!一个大男人,干什么都要拉我一起去,人家要去逛街买内衣,他都非要跟着去,怎么找借口都摆脱不了他,好尴尬啦!”
周启文这厮对于追女人这方面,看来根本就没经验,明显用力过猛。陆锦心又那么单纯,这两个人简直思维都不在一个次元里。
我忍不住逗她,“我听说外国人都挺开放的嘛,难道在温哥华没有男朋友陪你买过内衣吗?”
陆锦心撅起小嘴,“爹地和哥哥管的太宽,一直安排了两个保姆和一个女医生跟着我,在温哥华哥哥安排她们给我买好的内衣足够十年穿的,我从来都没去买过!可是我没带回来啊,而且上次看到外面的内衣店里好漂亮,就想去看看嘛!”
我不禁有些诧异,难怪陆锦心一个人在国外生活了那么多年依然单纯得像个小孩,原来陆家这对父子对她的安排那么周详,连内衣都屯下了十年穿的!
这样的保护,应该可以称得上无微不至密不透风吧,难怪国内多年来没人知道豹三爷还有个女儿。陆家这位大小姐,才真的称得上是过着公主一般的生活。所以许家上一次抓了她,豹三爷应该是发了很大火的,父子俩亲自出手,只是不知道后续如何,他应该不会让许家好过才对。
我像闲聊一样问陆锦心,“那你这么多年都在外头,这次回来,会在国内待很久吧?”
陆锦心翻了个身,声音忽然有一点忧伤,“我也不知道。我和Noah分手了,感觉整个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全是他的影子,每一步踩在铺满落叶的小径上,我都觉得好像踩在回忆上,整颗心都难受。所以,我就放弃学籍回来了。也许在这里待一段时间,也有可能,爹地再给我换一所学校,去苏黎世或者柏林。”
我觉得我是羡慕她的,甚至于在她面前,我都有一点自卑感。她真是个任性的女孩子,为了一场恋爱,可以满世界任意找地方疗伤。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应该是温哥华最好的学校了,说放弃就放弃,眼都不用多眨一下。
而我连一个辛辛苦苦考下来的高中都没办法读完,更不用说大学了。我甚至要为了如何生存下去而出尽百宝,不惜进夜店坐台当模特,为了躲避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追杀而苟且偷生。我爱上一个人,却也只能想方设法地委曲求全,哪怕是怀了孩子,还要忍受各种委屈和他毫无半句解释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