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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当人类面对生死存亡的时候,一切都已不再重要,例如此刻正在疲于奔命的我。
沈阳那套公寓是那伯伯出钱买的,这台车可是我自己辛辛苦苦挣得,因此平时将它看得比身家性命还重要。
但此时我开着它狂奔在荒野之中,一点都不觉得心疼,因为它现在对于我来说,已然成为身外之物。
不要觉得我在吹牛,换做是你,一样如此。
因为此时车后面,正紧紧跟着三名真枪实弹的劫匪,越野摩托的速度照比霸道丝毫不差,甚至还要略胜一筹,因为我需要开路,而他们不用。
车前面全是及腰深的荒草,因为摩托声音来的太过突然,我跟陆光离慌不择路,不曾想竟然将车开进前面的荒草地中。
地面颠簸的十分厉害,幸好SUV的底盘够高,要不然早就在中途趴窝。
我透过后视镜,看见三名黑衣劫匪正骑在越野摩托上紧紧跟随,看样子很快就会追上我们。
我有些着急,用余光四处观瞧,突然见到放在旁边储物箱里的手枪。
他奶奶的,拼了!我心中暗想。
“光离,握住方向盘!”
我朝着副驾驶的陆光离喊道。
“哥,俺不会开车!”
陆光离显得有些迟疑,毕竟他根本没碰过车。
“你他娘的握住就行,别的不用管!”
情况太过紧急,我只能出此下策。
陆光离小心翼翼的握住方向盘,或许是有些紧张,手竟然微微发抖,车体随着颤抖的方向盘开始剧烈摇晃。
“别抖!握住别动!”我冲他喊道。
陆光离艰难的咽下口水,随即使劲的握住方向盘,我能清楚的看见,他的手臂青筋暴起。
“嘭”
我将车窗放下,朝着后面胡乱开出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