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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两马交错的一瞬间,我突然扬起捂肚子的那只手,把手里一包细粉直接扑到壮小伙所骑的马鼻子处,同时右脚一踢他的马腹,马儿吃痛又遭粉尘刺激,顿时惊叫着向前跑去。
几乎与此同时,我的左手已经把白石英架在了王少庭脖子上,一边说:“别动,这东西很锋利的。”一边腾出右手夺过他手里的缰绳,一夹马肚子,向前急奔而去!
壮小伙的马跑了几步已经前蹄一弯,摔倒在地,虽然他立刻跳下来又抚又叫,但那马已然被我的迷香迷倒,没法再骑了。
而我们的马已经超过他,撒开四蹄跑出了很远,任由他腿脚再怎么利索也是追不上了!
王少庭微微仰着头,不敢稍动,但目睹了这番变故,还是显得有些意外,嘴里说道:“你……你在骗我。”
“不完全如此。”我笑道。
这倒不是瞎话,我对他唯一说的谎,无非就是“我不会骑马”这件事和“肚子疼”那个老梗而已。我老家那个地方就是半个农村,像我这种天生的调皮鬼,别说马了,牛啊羊啊,甚至猪都是骑过的!虽然骑术肯定不如这些靠它吃饭的响马们高超,但是初级的驾驶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其实现在我完全可以把王少庭推下马去,自己策马逃走。之所以没这么做,正是因为我想兑现我对他的承诺:带他去找血矶炉。
总觉得,我右肩这个痛不是偶然的,在那个世界,王建国曾经为了救我而被刺穿了手掌,而我当时受伤的位置,刚好也是在右肩。
我很想知道,这种过血的交情,是否经得起时空交错的考验。
“我这个人,答应别人家的事就肯定会做到的。我不杀你已经表明了诚意,你要不要赌一赌?”我问。
他沉默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地说:“好吧。”
见他这么说,我把石英片又别回腰间,双手一拉缰绳,马速又加快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