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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与同袍配合。
但敌军确实多,他们只有四十余弓手,除一开始占据先机,制造了大量杀伤外,很快就被人发现。
甚至有敌军弓手还击,让己方产生了少许伤亡。
“突将何在?”邵勋挥剑斩断一名军校的头颅后,登上了一辆辎重车,大吼道。
他的金甲在阳光下十分耀眼,很容易就被人看到了。
“突将在此!”儿郎们轻易捕捉到了邵司马的身影,纷纷回应,然后向他所在方向靠近,将有些散乱的阵型重新汇聚起来。
“杀!”邵勋冲下车辆,长剑所指之处,便是攻杀的方向。
穿金甲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么骚包的装备,在战场上很容易成为箭矢磁铁,但也很容易让己方士兵看到,可谓有利有弊。
方才登上马车的一瞬间,便有数支长箭袭来。
他避开一支,劈飞一支,还有一支直接插在了甲胄上。
入肉不深,仅仅只是皮肉伤,但很疼,气得他直朝敌方弓手所在地冲去。
“死吧!”金甲硬扛,重剑劈斩,他跃身冲进了敌军长矛手的人丛之中。
“噗!噗!”左劈右杀之下,两具无头尸体轰然倒地。
长矛手纷纷后退,试图拉开距离,发挥长矛的优势。
但你被长剑手近身了,还想逃跑?
“噗!”重剑斩在一名军校脖颈之上,横着一拉之时,仿佛能听到剑刃切割骨肉的声音。
“啊!”军校的身体软倒在地,一时还未死,双手下意识捂住伤口,不让鲜血喷溅而出,但越捂血越多……
“嗖!”又一箭射来,插在邵勋肩膀之上。
艹你大爷!
邵勋勃然大怒,挥剑斩杀一人后,提着重剑就追了过去。